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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5-05-27    浏览次数:241

日前,云南省曲靖市政府原副市长陈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志利用担任宣威市落水镇镇长、党委书记,宣威市倘塘镇党委书记,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罗平县委副书记,富源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曲靖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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