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二分院 发布时间:2025-05-14 浏览次数:382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4日至6月24日,八届省委第五轮巡视第二巡视组对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省检二分院)党组进行了巡视。2024年9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检二分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检二分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坚决贯彻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主动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完成巡视整改任务,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高政治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巡视反馈会后,省检二分院党组迅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务必抓出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省检二分院党组成立了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安排。下设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任务一项不漏,整改责任全面落实,形成了全院联改联动的局面。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一研判,分类施策,进一步明确整改事项、整改难度、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党组书记、检察长是履行巡视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各部门具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整改,并要求专班办公室每半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每个月要专题向院党组汇报一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
省检二分院党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领域,深入剖析原因,从源头上查找管理漏洞,研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加强对整改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采取“回头看”方式,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和集中整改期内无法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常态化跟踪推进,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把严的基调、措施长期坚持下去。
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先后主持召开13次专题党组会议、10次检察长办公会议,动员部署、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不断为破解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明思路、纠偏差、优举措、强保障,力促全盘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发挥党组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用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海南自贸港建设部署。一是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视反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1次,安排第一议题学习文件118件。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对标落实省委关于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推动海南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部署滞后、党组至今未研究制定贯彻措施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的情况报告,对任务再分工、再部署。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未推动在全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项目库中获得立项的问题,广泛动员、指导申报。目前,申报的“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机制”,已在省检察院202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项目申报立项中获得立项。
2.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检察业务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一是各业务条线通过举办研讨培训班、召开业务分析会等方式强化对下指导。巡视反馈以来组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5期。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形成《省检二分院辖区金融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调研报告》,增强办理金融犯罪的能力和打击金融犯罪的主动性。三是制定《省检二分院辖区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同步提前介入工作办法》《省检二分院辖区两级院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和一体化履职办案机制。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对办理方某等人故意损坏财物案指导不力的问题,召开剖析总结会,形成案件分析报告。
3.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一是制定《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具体清单》,要求在党组会上听取重大、敏感案件汇报。巡视反馈以来听取4件刑事、民事检察重大、敏感案件汇报。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因党组未发挥把关定向作用、对案件侦办监督不到位、导致某案件长期未办结的问题,组织召开案件分析整改会议,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形成案件分析报告。
4.建立完善涉检舆情分析研判处置机制。一是制定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三同步”原则。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杨某故意伤害案引发重大舆情的问题,与承办案件的检察院召开案件评析会,撰写案件分析报告,督促该院认真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二)关于以法律监督护航海南自贸港建设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一是加大涉黑恶案件办理力度,不断提高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巡视反馈以来办结涉黑涉恶案件2件17人。二是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制定《省检二分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具体落实方案》,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较低的问题,通过对起诉后法院建议调整量刑建议的案件及时审查、调整,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2024年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2.89%,同比上升8.11个百分点。四是针对巡视反馈的深挖“保护伞”线索能力较弱的问题,组织刑检部门干警学习、讨论深挖“保护伞”线索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刑事检察案件办理能力水平;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3件9人,立案侦查人数同比上升80%。五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办理吴某诈骗案过程中指导辖区基层检察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力的问题,召开案件座谈会,撰写自查报告,制定《省检二分院辖区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同步提前介入工作办法》,为确保案件办理质效,提供工作指引。
2.做实“检察护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办理某案件过程中因不当查封扣押冻结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问题,通过听取承办案件检察院汇报情况、亲赴扣押现场查看涉案车辆情况等方式,深入了解扣押在案财物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涉案财物解封手续。截至目前,大部分涉案财物已解封。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钟某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因办案效率低下、用时过长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问题,对案件进行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形成案件分析报告,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借鉴。三是践行落实“八号检察建议”,通过联合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座谈等方式,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建立助推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动工作机制。
3.加大惩治金融、走私犯罪力度。一是对辖区金融犯罪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二是与人民银行儋州分行召开座谈会,了解辖区银行业经营现状,听取意见建议。三是与辖区海关缉私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反走私行刑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并就个案办理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双方协作展开深入讨论,加强对走私犯罪提前介入工作。四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办理案件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同步审查”工作要求、对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进行论证说明的问题,对涉及的15个案件逐个进行自查,并在审查报告中补充论证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问题。
4.依法履行生态环保检察职能。一是运用生态领域检察建议书推动生态领域综合治理,开展生态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大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制发生态领域检察建议2件,开展生态普法宣传活动3次。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王某非法采矿案中对属地有关单位默许无证采矿的行为未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的问题,对王某非法采矿案件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目前,省检察院已支持抗诉,后续整改将视终审判决情况制发检察建议。
5.持续引领正当防卫理念,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一是组织干警对正当防卫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再学习,提升办理该类案件能力水平。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因故意伤害罪被起诉,但最终被认定构成正当防卫而撤回起诉的案件问题,组织刑检部门与承办案件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进行案件分析,并形成剖析报告,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借鉴。
(三)关于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1.多措并举保障民生民利。一是组织民事检察条线干警参加学习培训,提升民事案件办理能力。二是制定《省检二分院关于全面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法》,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办理陈某开设赌场案时导致当事人多次信访的问题,组织刑检部门与承办案件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进行案件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同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支持当事人申诉请求,督促相关单位向当事人返还财产。
2.提升司法救助工作实效。一是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巡视反馈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救助金4.2万元。二是与辖区基层检察院开展座谈及联合救助,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精准度和效率。三是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主题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调研司法救助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四是分别与临高、乐东等6个辖区基层检察院控申条线干警召开座谈会,指导辖区基层检察院做好司法救助工作。针对巡视反馈的洋浦区、白沙县检察院关于发放司法救助金不平衡的问题,指导二院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3.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一是积极探索和研究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工作。2024年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率100%,同比上升了78.57%。二是利用科技赋能强化未成年人监督线索查找工作。以“医疗服务机构接待未成年人就医就诊时是否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为监督切入点,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管理平台,探索推进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法律监督模型,共汇总辖区内医疗服务机构接待未成年人就医就诊数据3000余条,发现监督线索100条,公安机关查处有价值的监督线索16条。三是出台《省检二分院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工作的意见》,围绕预防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一号检察建议”等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巡视反馈以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4场,近2000余名师生受到法治教育。四是针对巡视反馈的谢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存在的问题,撰写分析整改报告,提出“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等对策措施。
4.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办理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案件中,逐步提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适用比例,尽量做到“应听尽听”。2024年作出法定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均为11件,举行检察听证分别占比18.18%和54.55%,适用检察听证比例同比分别上升18.18和63.12个百分点。
(四)关于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1.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一是针对巡视反馈的指导乐东县检察院办理某类案件时质效不高、部分案件逮捕条件把握不严、审查定性不准的问题,主持召开案件分析整改会议,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形成案件分析报告。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2023年共10项刑事检察案件质量主要指标未达到全国或全省平均值的问题,撰写《省检二分院2024年1-12月份办案质效分析报告》,详细分析省检二分院2024年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总体情况、趋势及特点,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参考;制定《省检二分院案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机制(试行)》,印发《省检二分院关于加强刑事重大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省检二分院关于规范刑事案件请示和指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促进规范办案。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监督立案率、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较低的问题,压紧压实刑检部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责任。2024年立案监督率18.57%、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200%、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27.14%、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0%,同比分别上升了5.67、185.71、22.4、9.09个百分点。
2.着力解决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一是撰写《省检二分院2024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分析报告》,为不断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提供思路。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朱某某等5人走私普通货物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释法说理不到位、导致其中3人在一审判决后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的问题,进行自查分析,对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下步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分析研判,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借鉴。
3.靶向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一是针对两项监督工作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2024年监督立案2件,均已完成立案;监督撤案11件,均已完成撤案;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件,均已回复采纳;纠正漏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3人,纠正漏诉7人;立案监督率为18.57%,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为27.14%,纠正漏捕、漏诉率2.38%等指标分别较2023年降低5.64、22.4、2.1个百分点。二是建立健全省检二分院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工作规范机制,为扎实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提供指引。
4.协同优化行刑双向衔接工作。一是与洋浦海关缉私分局、八所海关缉私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反走私行刑衔接工作办法(试行)》,为统筹推进辖区内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通过行政检察宣传、与基层检察院开展座谈等方式,不断加大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力度,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件,其中联合临高县检察院以申请行政监督具体案件为切入口,以座谈会形式商讨、化解集体诉讼的做法,得到上级领导肯定。三是强化行政检察条线干警培训、调研工作,不断提升干警行政检察办案和监督工作能力水平。撰写《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路径》一文,探索解决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存在问题的破解路径。
5.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一是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0件,不断服务保障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二是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补偿和恢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三是修订《省检二分院辖区两级院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完善一体化履职办案机制。四是充分利用无人机、法律监督模型等科技赋能,助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在公益诉讼办案中累计使用无人机航拍取证17件次,完成技术支持案件6件;联合白沙县检察院建立城镇污水排放治理法律监督模型,并组织辖区检察院推广应用,共调取辖区各地各类数据2.7万余条,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监督17件。五是举办辖区公益诉讼数字检察暨环资类案件办理培训研讨班,助力构建辖区两级院区域联动、协作紧密的一体化工作新格局。六是在巩固传统“四大领域”案件基础上,积极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类案件线索,共办理新领域案件12件,其中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泄露公民敏感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对相关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立案监督3件,均已制发检察建议,部分案件举行了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活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见证和监督。七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高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制发检察建议书内容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推动社会治理效果欠佳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撰写自查报告,邀请省检察院研究室的同志前来授课,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水平。
(五)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提醒等制度,按时召开季度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有关规定,通报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巡视反馈以来对干警存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谈话提醒37人次,充分发挥警醒作用。二是修订《省检二分院检务督察部处置违反检察职责线索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开展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巡视反馈以来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件2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在办公楼建立时设立共管账户的问题,已将共管账户剩余资金全部上缴国库,并对账户作销户处理;对按规定设立的本级基本户、本级零余额户等账户,按要求进行定期年检上报,不再存在账外账情况。
2.严肃处理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将巡视反馈的虚开发票多报住宿费问题列入巡视立行立改问题,组织人员及时调查清理,并将违规资金全额上缴国库。二是修订《省检二分院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报账规范、预算填报事宜培训。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坚决杜绝财政收入之外的收入,保证财经活动收支合理合规。四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退休领导干部制作纪念册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干部退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简朴庄重的原则为退休干部举办干部退休仪式。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充分发挥院领导模范带头作用。一是严格落实《海南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工作规定》。2024年院领导人均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6.25件,同比上升23.39%。同时增加办理了案件质量评查、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和刑事申诉审查案件等案件类型。二是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担任法治副校长、亲自讲授法治课,带队走访调研,组织召开辖区条线工作会议,对检察听证过程中进行网上直播等一系列举措,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作用。
2.统筹推进检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将5名年轻干部进行跨部门交流锻炼,进一步提升干警综合素质;组织符合要求的检察官助理参加全省初任检察官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增强适应新时代检察履职要求的能力。二是配齐办公室主任,并开展第一批4人副处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经向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请示,同意选派正处级领导干部到省检二分院任职。目前龙华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已到本院任职,后续将继续选派干部到本院任职。三是在干部选任中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的要求,共向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省直机关纪监工委征求廉政意见8次。
3.加强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制定《2024年省检二分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考核列入全院考核指标,支部学习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抓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3篇党建研究论文、1个党建工作案例获奖。二是每半年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专题研究及谋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定期检查和通报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成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公室党支部未经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完善相关手续。
4.补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短板。一是每月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组织机关党委委员专题学习,同时对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表决,共向院党组会提交需要讨论和决定的议题14个。二是加大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提高履职能力。组织省检二分院及辖区基层检察院40名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到国家检察院学院井冈山分院开展党性教育。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每年虚报对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问题清单进行台账管理”的问题,对虚报问题进一步查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组织处理。四是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实等问题,全面梳理党员档案材料,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整改台账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组织处理。
(七)关于落实巡视和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纳入院党组重点工作,把上轮巡视整改未完成问题纳入巡视整改台账,与本次巡视反馈问题一并整改、一体落实,院党组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二是制定有力措施不断促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2024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院共办理各类案件3652件,同比上升17.01%;获得上级表彰23项,其中集体荣誉4项、个人荣誉19人次;16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作经验交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申报的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3项调研课题获立项;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优胜提名检察院”称号。三是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派机关党委委员列席会议,加强指导。院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规范、完善党支部学习记录工作,定期开展支部学习情况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加强政治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不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各项检察工作,自觉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工作的鲜明政治底色,为高质量发展塑魂。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持续推进巡视整改
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落实路径,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并通过制度建设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逐一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落实,防止问题反弹。
(三)进一步警示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通过以案为鉴,持续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活动,以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通过教育引导,形成人人关心整改、人人长期整改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持久推进,做到以巡促改、以改促建,以改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检二分院反映。联系电话:23881791;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112号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邮政编码:571700。
中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
2025年4月28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