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次数:76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单位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整体预算金额:¥75万元/年,物业服务2年,具备招标条件。现将对本项目以询价方式,拟选一家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组织招标等服务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书面报价。
一、服务内容
完成“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相关要求
1、有意向的机构,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及相关服务承诺等资料。
2、采购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各公司资质、业绩、报价等综合情况确定成交单位。
3、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公司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4、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
5、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报送时间
1.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5月15日17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辉
联系电话:15120704194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兴业横路1号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