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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次数:1656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力量,全面掌握和纠治在作风建设、服务群众、为民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内容

1.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意见建议,如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

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意见建议。

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学习教育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及如何使学习教育更加入脑入心、取得显著成效的意见建议。

4.其他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相关的意见建议。

二、征集渠道

1.来信来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221号县人民检察院一楼103办公室

2.电话反馈:08988623890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015:00-17:30

3.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qzxrmjcy@hainan.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

4.微信公众号反馈:通过“琼中检察”微信公众号,在后台留言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30日止。

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收到的每一份意见和建议,将其作为改进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感谢您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支持!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5425日

  网编:郑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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