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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

        发布时间:2025-04-21    浏览次数:272

4月14日至15日,屯昌县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丽主持,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检察官参加。

读书班综合运用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和观看专题片相结合的方式,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系列会议精神,原原本本研读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参加了省检察院举办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主题的海南自贸港讲习堂,汲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针对学习内容,参会人员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交流研讨,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学习教育读书班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深化学习领悟,擦亮政治底色。紧紧围绕主题,一体做实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切实把学习教育中焕发出来的精气神转化为推动屯昌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注重统筹结合,推动成果转化。要将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推进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要加强作风建设,锻造过硬队伍。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干警通过学习教育学出真本领、严出新作风、干出新业绩。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院党组要主动扛责任、带头作表率、从严抓作风,统筹推进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以优良作风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屯昌检察铁军。



  网编:李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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