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1 浏览次数:12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10日,屯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检察院党组进驻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程道锐出席会议并作进驻动员讲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丽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程道锐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县检察院党组要增强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做到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配合好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标党中央、省委、县委要求,紧扣单位职能责任,对照监督重点内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面如实反映问题和剖析深层次原因,见人见事、不遮不掩、实事求是。
宁丽表示,此次巡察工作,充分体现县委对县检察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有助于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极大促进县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检察事业发展。县检察院党组将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全面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机会,把巡察工作当成是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政治体检,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各项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压实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巡察。坚决服从巡察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诚恳面对检查监督。对巡察组交办的任务,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对巡察组要求的资料,要实事求是、及时提供,确保巡察组客观全面真实了解屯昌检察工作情况。注重成果转化,抓好整改落实。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狠抓整改,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逐项销号抓好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推动屯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开展巡察工作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6月10日。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意见箱设置地点: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1号县人民检察院一楼门口;信访联系电话:0898-67819601;来访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一路县委党校311室;信访邮寄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一路县委党校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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