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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村检察室室内及外墙维修项目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1949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新村检察室室内及外墙维修项目

采购的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我院新村检察室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维修需要,进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村检察室室内及外墙维修项目采购。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村检察室室内及外墙维修项目。

(二)采购预算。预算为59208.62元。

(三)采购需求。对我院新村检察室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室内及外墙进行维修(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方式

院采购小组通过竞价或指定方式采购,发布采购需求公告征集供应商根据需求报价,参加项目采购。

(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3家的,且都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采用竞价方式采购,报价最低的为成交方。

(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且都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由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后无法确定成交方的,通过竞价报价最低的为成交方:只有1家满足我方谈判条件的,即为成交方(最终报价不得超过原报价)。

(三)符合的供应商仅1家,且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直接谈判确定项目的价格(不得超过原报价)和实施的具体细节。如谈判发现供应商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采购小组撰写报告,并申请重新采购。

四、采购时间

采购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7:00整。

五、报价方式

现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邮寄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南干道县人民检察院。

七、其他

(一)采购结果。确定成交方后的第1个工作日,我院将在天涯正义网公布项目采购结果。

(二)合同签订。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成交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合同。

(三)项目咨询。供应商如需实地了解项目情况,可联系我院经办人。

 

采购联系人:伍女士  0898-83326606

                王先生  0898-83322283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24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村检察室室内及外墙维修111.xlsx


  网编:伍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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