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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本院综合楼、干警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结算审计价格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1922

我院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院综合楼、干警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综合楼、干警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结算审计项目。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对我院办案和技术综合楼及干警食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共5300万元)进行审计,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1.征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2.征集单位应对出具报告的结果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

3.此次审计项目报价包含报价人履行本项目审计义务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审计费、审计人员在委托审计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费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参照国家及省内相关部委或行业协会发布的相关标准进行报价,按照报价低者原则确定中选单位。

4.需拟派至少2名具有二级造价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审计工作采取现场审计。

5.审计项目参与人员在符合资格条件情况下,未经我院同意,审计期间不得更换。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征集单位需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征集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报价单。

5.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名单、社保缴纳记录及简历。

6.征集单位近三年实施过类似、代表性案例合同。

7.费用。

8.投选人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9.资料报送要求:所提供纸质版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材料封面请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递交日期等信息。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上午12: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文件资料可采用书面文本现场递交或通过快递邮寄至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5号三亚市检察院财务装备部。(联系人:许先生;电话:18976809229)。

五、其他事项

1.比选申请单位不少于3家。如比选申请单位不满3家,按本方案流程重新进行比选。

2.比选申请文件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院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我院有权决定取消本次报价资格、终止相关服务协议,并有权决定取消其以后参与我院项目的资格。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24日


  网编: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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