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2 浏览次数:1303
为合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升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与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双方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意见》共十条,对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申请、检察机关参与讨论、提出意见的具体操作流程加以细化。《意见》明确重大疑难案件范围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黑恶犯罪、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8类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在立案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且查清基本事实后的7日内提出申请,至迟不得超过10日;检察机关认为符合听取意见情形的,应当及时指派1-2名检察官参与案件讨论。此外,《意见》还对讨论程序、意见内容、记录保存等提出具体要求。
此次会签有助于强化检警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下一步,秀英区检察院将以会签《意见》为契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效能,进一步提升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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