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采购会议设备的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28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不超过6.3万元

采购需求:设备应提供免费维保时间为一年(或以上),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资质(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设备需求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纪录:

4、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5、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能够开具正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三、递交文件要求

1、出具报价函,文件密封并盖单位公章。

2、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提交,逾期无效。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邮寄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三叶东路119号龙华区人民检察院(3005室)

电话:66817673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会议设备需求表.xls


  网编:黄方方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