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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套路贷”盯上大学生 “软暴力”催债超万单

来源:正义网    作者:谢思琪    发布时间:2022-12-30    浏览次数:119

  正义网北京12月30日电(见习记者谢思琪)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多个网贷平台,向在校大学生以及大学毕业三年以内的群体实施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造成了20余名年轻被害人自杀、自残、抑郁、退学的严重后果。2022年12月30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中,汤某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社会危害十分严重、情节十分恶劣,令人震惊。

  2017年9月起,被告人汤某甲先后邀约被告人汪某柏、邓某龙、汤某乙注册成立南昌赤之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通过“任你花”“100分”等7个App平台,采取现金贷或者虚假购物再回购形式,签订虚假合同,以扣除服务费、保证金、中介费名义恶意减少实际放贷数额、恶意垒高违约金等手段,向在校大学生以及大学毕业三年以内的群体实施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对不能按期还款的被害人及其父母、亲友、同事、同学发送侮辱性图片、短信,并进行电话、短信轰炸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滋扰施压,索取“债务”。逐步形成了以汤某甲为组织、领导者,汪某柏、邓某龙、汤某乙等人为积极参加者,涂某玉等人为一般参加者,层级分明、骨干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了解,该组织有不同于一般公司的纪律规定,如部门之间禁止相互串门交流;禁止透露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公司地址;贷后部门员工不得在食堂吃饭,每日催收额未达到3000元以上的员工不得吃饭等。

  经查,该组织累计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万余名被害人虚假放贷8000余万元,收款1.5亿余元,违法犯罪所得高达7000余万元。犯罪后果严重,该组织“软暴力”催收共计1万余单,导致经查证的被害人中,有3人自杀身亡,3人自杀未遂,3人患抑郁症,14人被迫退学或休学、辞职。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11月21日,四川省夹江县检察院就该案向夹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2020年8月31日,夹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判处汤某甲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以其参与之罪分别判处二十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和相应的财产刑。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2020年11月30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编: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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