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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南关区:整治非法采集“人脸”行为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103

11月1日,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到某售楼处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现场查看该售楼处是否存在非法采集、储存人脸识别信息情况。

本报讯(记者于贺)“我们售楼处绝不会再安装摄像头了。以前我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现在通过检察官们的释法说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11月1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某售楼处工作人员对非法采集“人脸”行为有了全新的认识。

今年初,南关区的王女士去某售楼处买房,得知自己必须跟中介到室内指定区域后,才能获得购房价格。王女士是一名法律工作者,职业敏感让她怀疑这其中可能存在人脸信息泄露的风险。于是,她第一时间拨通了南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举报热线。

接到举报电话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到现场调查情况,发现该售楼处内安装了4个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且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收集、使用、储存消费者的人脸信息。检察官经询问售楼处负责人得知,安装摄像头主要是为了判定到访者是个人到访还是由中介带访,以便同中介结算带客佣金。查明情况后,检察官又接连走访了辖区内另外4家售楼处,发现均存在人脸信息被非法采集的情况。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售楼处利用摄像头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人群的利益。随后,该院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售楼处违法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在全区范围内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和规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第一时间依法向该售楼处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后来,检察官“回头看”发现,该售楼处已将相关摄像头全部拆除。此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针对辖区15家售楼处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整改,排除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隐患5000余人次。

“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我们将督促相关部门把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该院副检察长杨建平表示。

  网编:叶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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