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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二十大特别报道·司法为民篇|公平正义鉴初心——新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纪实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507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非凡十年

司法为民篇

公平正义鉴初心

——新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纪实

  过去十年间,从沉冤得雪的张氏叔侄到正当防卫的于海明,从网暴受害者谷女士到被骗婚的姚某,一些案件当事人成为依法治国的鲜活具象。在司法机关依法履职中,他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得以捍卫,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以保障。

  过去十年间,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向人民敞开,守护司法为民的初心、践行“七日回复”的承诺,捍卫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与评判。

  检察履职努力求极致,法治中国的车轮滚滚向前。

  人民至上!这简短有力的四个字,总是激励着全体共产党人踔厉奋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司法为民,意味着日日夜夜地寻找真相、千万次地“如我在诉”和永不停歇地风雨兼程。对于脚踏实地的当代检察人来说,过去的非凡十年是正在发生的历史,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扎实努力。

  看见

  案如人生

  2013年3月26日,“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当事人张辉、张高平等来了渴盼十年的无罪判决,并立即打电话给张飚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五年前,检察官张飚接到张高平的申诉,认为案件存在诸多疑点。五年来,他一次次查阅案件,多次发函反映情况,四方奔走。被问及为何如此执着,张飚总是说:“想要公道,打个颠倒。当你站在群众中间,感受到每一位普通人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就不会无动于衷。”

  “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的平反刻在了中国法治史上。检察机关坚持有错必纠,颁布一系列纠防冤错案件等指导意见,建立冤假错案预防机制。

  2018年8月27日,一起发生在江苏省昆山市街头的案件引发全社会的争论: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与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争执中刘某从车内取出一把砍刀,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夺刀并击打刘某致死。于海明是不是正当防卫?

  “把防卫者的利益作为我们法律保护的优先利益、首要利益。这是我们向社会传达、传递的最重要的一个价值观。”办案检察官王勇如是回答,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以昆山反杀案为开端,刑法中沉睡已久的正当防卫制度被激活。最高检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与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和2020年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19人,是之前两年的2.8倍。

  司法案件往往意味着犯罪、侵权、纠纷,对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影响极大。生活难免有意外曲折,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司法永远要为人民守住最后的底线。

  2020年7月底,谷女士遭遇了一场令其痛不欲生的网暴:她下楼取快递时被郎某、何某偷拍成视频并捏造“少妇出轨快递小哥”的聊天记录在微信群传播,引发大量低俗、侮辱性评论。她被迫辞去工作,害怕和陌生人接触。

  谷女士选择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然而,相关事件及视频在网络上进一步传播、蔓延。检察机关认为,由于该案被侵害对象系随意选取,具有不特定性,任何人都可能成为被侵害对象,严重破坏了广大公众安全感。对此类案件,由自诉人收集证据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难度很大,只有通过公诉程序追诉才能及时有效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公共秩序。2020年12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启动公诉程序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向全社会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信号,也是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该案代理律师曾向社会媒体如是评价。

  “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这条近年来最热门的法律语录来自北京“80后”检察官刘哲。对人的关注,是新一代检察人的鲜明特征。

  2020年7月,为一桩离不掉的婚,福建农民姚某向福建检察机关申请监督。7年前,姚某与一名自称“莫某”的姑娘登记结婚,对方却在第二天带着7万元彩礼消失。从此,姚某陷入无尽的麻烦之中。

  检察机关认为:姚某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诉求合法合理,行政机关表示无权主动撤销,姚某的正当诉求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实现,于是决定对此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案检察官为此从福建远赴山西调查,查明骗婚事实,推动刑事立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姚某正式离婚,与有情人终成眷属。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2021年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条法、理、情交融的新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曾撰文指出:“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案件绝大多数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常见多发案件,无不关乎政治、法律,都在厚积公平正义,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倾听

  人民呼声

  2018年6月28日,最高检原有的控告申诉大厅升级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也是在同一天,面对最高检集中处理来信室里堆积如山的来信,履新不久的最高检检察长张军皱起了眉。每一封来信都代表了一份对检察温度的渴求,如何回应?他当场提出要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并在2019年3月全国两会上代表最高检向全国人民承诺“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三年过去了,全体检察人为了兑现对人民的承诺,夙夜匪懈。2022年3月全国两会上,张军向全国人民报告,三年来检察机关收到的279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超过90%。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从来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检察机关践行“人民至上”的具体表达方式。

  2018年174件、2019年206件、2020年261件、2011年321件、2022年398件……这一组年均增长20%以上的数据,是最高检承办的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数量。如果说信访人的呼声往往是自己的“急难愁盼”,那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声音则更多地关系人民的整体利益。

  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印萍提出《关于构建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建议》。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联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刘蕾、张学政、王学斌和专家学者赴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调研。

  事实上,类似这样的现场走访调研在过去几年间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人民出题,检察机关答卷。答得好不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阅卷打分。

  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列为最高检重点督办题目,交办了8件重点督办建议。7月5日至8日,应最高检邀请,6位围绕这个话题提出重点督办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顶着酷暑,对浙江绍兴、金华等地检察工作开展走访调研。

  为了回应好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关切,最高检党组始终强调:不断提升办理的精准性、时效性、规范性,推动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再上新台阶。

  捍卫

  弱势群体权利

  “请你始终相信阴霾终将散去,阳光始终温暖。希望你带着阳光的心态、带着感恩的心融入社会、回报社会,做有骨气、有志气、有底气的中国青年。”这是湖南一位检察官写给大学生小宋的信。

  2013年,小宋的父亲遭抢劫身亡,罪犯赔偿款迟迟未能到位,小宋的母亲独自照顾三位老人和两名子女。2021年,衡阳县检察院在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摸排过程中发现了宋家的困境,为他们申请了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并协调公益组织为小宋提供上大学资助、协调民政部门帮宋家申请低保。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体系。

  2018年,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四类人员被列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这四类救助对象都是特殊群体,检察机关要做的就是最大限度降低案件产生的“次生伤害”。

  为守护孩子们成长,检察机关成立专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从严追诉性侵、虐待和拐卖儿童犯罪,对监护人侵害和监护缺失的案件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强化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司法保护;

  为保护女性权益和尊严,检察机关始终从严从重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对受家暴妇女离婚依法支持起诉,积极稳妥探索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为帮助老人安享晚年,检察机关突出惩治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支持起诉;

  为保证农民工拿到每一分汗水所得,检察机关坚决惩治恶意欠薪,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维护军人军属、英雄烈士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发布破坏军婚典型案例,用检察建议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提起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

  帮助每一位求助法律的公民渡过难关,降低不该有的维权成本,提高必须有的违法代价,这就是人民检察官!

  落实

  全过程人民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特别提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让我们把时光的镜头向前后拉伸。

  2020年10月22日,一起经历了向三级检察院申诉、由股权转让纠纷引发的复杂刑事申诉案件的听证会在福建召开,听证会由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主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等担任听证员。三个多小时后,申诉人当场息诉罢访。听证会后,四级检察机关还帮助申诉人追回1000余万元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均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2022年7月27日,一起盗伐林木案的公开听证会在田间地头举行,听证员和村民代表对补种树木效果进行了评估,一致认为:相关生态资源已经得到有效修复,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处理合法合理合情。

  据了解,2020年至2022年9月,检察机关累计对24.7万余案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实现了检察工作领域的全覆盖。

  通过检察听证的方式来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让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社会治理,正是人民检察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之一。

  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面临过一种质疑:谁来监督监督者?答案其实很简单:人民。

  从2013年到2022年,连续十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都有单独的篇章来阐释检察机关如何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运行在阳光下”。每一年,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有数以万计的普通群众在“检察开放日”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同时为检察工作出谋划策。

  检察机关就这样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在依法能动履职的过程中,拓宽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中。如是,检察步履也愈发铿锵有力。


  网编:李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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