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次数:1962
5月30日至6月2日,省委党校组织2022年春季学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通过现场教学的方式,重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的考察路线。我院闫宇辉检察长作为中青一班学员身临其境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期间,他深入思考检察工作如何保障好热带雨林公园建设,并撰写相关理论文章。
6月8日《海南日报》第九版刊发了闫宇辉检察长的署名文章《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请看报道全文↓
2022年4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片区考察调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海南要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对热带雨林实行严格保护,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向世界展示中国国家公园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丰硕成果。”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里有3653种野生维管束植物、540种陆栖脊椎动物,2019年,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系统总值(GEP)为2045.13亿元,每平方公里GEP为0.46亿元,是名副其实的“水库、钱库、粮库、碳库”,也是海南生态保护工作的重点。基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筑牢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更好地服务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
坚持“专案专办”优势 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队伍
鉴于当前基层检察院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一般由不同业务部门办理,存在线索移送不畅、办案进度、时限不好同步等问题,海南部分基层检察院将涉及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交由公益诉讼部门全权办理,创新实行此类案件“刑事、民行、公益诉讼三合一”办案机制。但是要想到达“1+1>2”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办案合力,就要重点从刑事案件中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把生态修复作为自身工作的着力点,实现惩治生态犯罪和修复生态环境双赢。同时,还可设立绿色通道,成立跨部门专业化办案组,实行类案专人办理,构建捕、诉、监一体化办案机制,实现案件快捕快诉。构建“无人机+大数据”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模式,做到“天上拍、手里查、现场核”,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变各自为战为整体协同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2020年,保亭、五指山、陵水等七个基层检察院分别在对应辖区内设立派驻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检察工作站。一方面,建立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检察院的部门之间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结果反馈等方面的配合日益完备;另一方面,完善与行政、其他司法机关的定期联席会制度,特别是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鹦哥岭、五指山、毛瑞七个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分局所在市县的基层检察院,均与当地林长制办公室签订“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探索林业资源保护新模式,汇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加强源头治理,守好生态红线,努力实现从“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成为守护热带雨林的绿色卫士。同时,全力推动涉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九个基层检察院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办案协作等沟通交流机制,用行动践行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一盘棋”的观念。
坚持“一体化办案”模式 多渠道实现社会化综合治理
要探索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引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实践,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把生态修复作为自身工作的着力点,实现惩治生态犯罪和修复生态环境双赢。一是持续强化打击与普法并重,严厉打击破生态环境及生物资源犯罪,有效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二是加强对“林长制”成员单位履职的检察监督,对怠于履职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监督依法行政,强化整改。三是注意排查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以工作报告等方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反映,不断强化保护管理机制。四是坚持“修复与打击并重”的司法理念,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同时,通过支持起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完善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态修复理念,与行政单位共同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修复性司法长效机制建设。同时,针对办案中涉及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治理的问题,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溯源治理作用,利用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堵塞治理漏洞。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