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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听则明,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第三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侧记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21-10-18    浏览次数:1018

     黄河之畔,秋期如约。10月15日,第三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在甘肃兰州召开,本次会议聚焦“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这一主题。听证,是为了做到“兼听”,避免“偏信”,以程序正义促实体公正。这项制度开展得如何?怎样更好发展?这次会议中,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律师及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人员等近200名代表切磋论鉴,交流心得,共同推进新时代检察听证工作科学发展。

  实践出真知——检察听证效果如何

  真正的公平正义,不是司法机关和办案人员“自我感觉”的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的公平正义。检察听证,正是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可触的一种办案方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指出,要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扎实规范推进检察听证工作。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听证2.9万件,是2019年的10.8倍,听证后矛盾争议的化解率为83.7%。今年,最高检党组又把检察听证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措施之一,22个省市已经实现了三级检察院听证全覆盖,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会15.6万人次。

  对这个来之不易的成绩单,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范鹏十分肯定:“检察听证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是检察工作的创新和拓展,有利于促进解决长期申诉、上访的疑难案件。有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切,办好一个听证案件,就是一次生动的普法课,能够促进社会治理。”他表示,愿意更深入了解并参与到检察听证中来。

  如果说数据是宏观体现,上午发言的四位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则用丰富的实践经验作出了更具体的阐释。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介绍,兰州、白银、平凉等地制定了听证实施办法和听证程序细则等制度规定,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可能引起争议、有社会价值的案件全部纳入听证范围,细化了听证的程序和相关要求,使听证成为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办案方式。2020年以来,甘肃省三级院检察长主持听证245次,副检察长主持听证872次。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难题,检察听证进一步厘清了职责权限,争取各方面支持,让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介绍了一个案例:石家庄市栾城区检察院针对盲道被侵占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残联、城管、住建等部门代表参加听证,研究确定解决办法,为视觉障碍者打通畅行无阻的“绿色通道”。通过听证,架起了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沟通的桥梁。

  检察听证只能在室内举行吗?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介绍的两个案例刷新了大家的认识。大庆市萨尔图区检察院针对一起盗窃油田物资的案件,将检察听证举办在油井旁,既使当事人触景生情深刻忏悔,又对周边频发的盗窃油田物资犯罪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佳木斯市汤原县检察院将检察听证搬进“田间地头”,既为身体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便利,也让对该案高度关注的广大村民得到安抚。

  “传统的检察开放活动是单向性的,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体验感有限。检察听证以个案切入,通过让各方集中、充分表达意见,使听证参与人、旁听人员同步体验实现公平正义的全过程,增强检察机关向社会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在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看来,在实践中开展检察听证工作,需要解决好三个问题:理解检察听证的价值功能、探索完善检察听证的方式方法、持续深化检察听证的规范化发展。

  这些不仅仅是检察机关关注的问题,也是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各方人士关注的焦点。趁热打铁,在四位检察长发言结束后,一场检察听证“四人谈”紧接着开始了。

  “四人谈”——检察听证面面观

  “检察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呈现不断拓展的趋势。最引人注目的发展是2020年《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出台使得检察听证工作走向了规范化、统一化、普遍化的道路。”“四人谈”一开始,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熊秋红梳理了这项制度的发展脉络。在她看来,检察听证正在成为我国检察机关履职方式的一个标识性概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深化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参加“四人谈”的嘉宾还有北京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荣凤琴,天津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田霖和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几位嘉宾都有参加检察听证的经历。

  “这样的制度安排让深陷在申诉、控告‘迷雾’中的老百姓看到了希望。”作为从业36年的执业律师,荣凤琴以律师听证员身份,参与到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开展的检察公开听证活动中,近距离、全面地了解了检察听证工作情况。

  “我参与的检察听证案件有20余起,从基层院到最高检都有过。”田霖也是一名律师。他认为,检察听证是一个充分调动发挥各界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的舞台,有利于促进检律关系。

  两位嘉宾的切身经历让在场的人感受到了检察听证制度的功能和价值,而制度来源于实践。近年来,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办理了很多听证案件,徐向春作为多次听证会的主持人感受更为深刻:“整个听证过程中,释法说理是目的,贯穿于听证的全过程。”

  然而,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为听证而听证的情形,如何避免凑数听证?与会代表纷纷支招。“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制定有关听证的请示报告、定期检查、考核及反馈等制度机制,制定的制度机制应当适用于检察听证的所有参与人。”荣凤琴提出。

  如何提高听证的质和效?“听证员的选择非常重要,一般五名听证员里必须至少有两到三名从事法律工作的,才能发表专业意见,充分释法说理。此外还要保障听证员的阅卷,听证前承办检察官与听证员进行充分沟通,听证中尊重评议过程和评议意见。”徐向春从实操层面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工作。

  听证员作为“局外人”,往往会获得当事人更多信任。如何发挥中立第三方的作用,起到矛盾化解的效果?荣凤琴和田霖两位嘉宾通过讲述亲身经历的案件,把参会人员带入了听证的氛围,更让大家感受到,作为听证员,不仅需要专业知识,更需要强烈的责任感和理性平和的心态。

  还未从几个故事中走出来,“四人谈”已经接近尾声,意犹未尽之余,更多问题将在司法实践中作更深入的探讨。

  切磋论鉴——在实践中探索完善

  一天的议程十分紧凑,下午进行的是研讨环节,13位来自全国检察系统的代表分享了检察听证工作中的经验和心得,同时还邀请了三位嘉宾进行现场点评。

  在第一单元中,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尘等五位代表围绕“提升检察听证质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主题展开,分享各自经验。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法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仁文从专业角度出发作了点评:“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在新时期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专业活动,也是一种司法活动、具体的办案活动,是体现检察理论研究的一个契机,要开展检察探索,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系统内外,积极推进和稳妥推进要有机结合。”

  良好的效果、优异的成绩离不开制度的保障。进入第二单元“加强检察听证规范化,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研讨,气氛更加热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诉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卫跃宁听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等四位代表的发言后表示,听证制度体现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结合,有的检察院已经制定了自己的实施细则,从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积极解决听证中遇到的问题。

  对于检察听证,最高检倡导“应听尽听,需听尽听”。在第三单元“推进检察听证全覆盖,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中,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代检察长潘玉茹等四位代表为如何实现检察听证全覆盖建言献策。“在民族地区践行检察听证全覆盖,不仅彰显了群众之事无小事的司法情怀,更是在民族地区落实党中央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写照。”兰州大学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拜荣静同时建议,把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实行“少数民族语言+检察听证”的模式进行经验总结和适当推广。

  检察听证,正在逐步走进大众视野。“一些长期信访案件,如何能结合法、理、情,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听证是在法律框架内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最高检倡导‘应听尽听’,这也是老百姓所期所盼。”了解了不少检察听证案例后,让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工商联副主席、膜材料与膜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甘肃朗乾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刚感受颇深的是,检察工作如此贴近群众,如此“接地气”。他建议,要用好检察舆论宣传阵地,讲好检察故事,让更多群众了解检察听证,与检察机关形成双向良性互动。

  正如代表所言,一件件检察听证,关联着一个个家庭的幸福生活。“如果没有检察机关,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住上新房。今天的听证会,让我心里感到特别温暖。”这是一名检察听证申请人在最后陈述时说的话,他说出了百姓的心声,更提振了检察机关工作的信心。


  网编:林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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