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39464
一、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诉举报具体内容
(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法律监督中的司法不规范行为
(八)检察人员违反任职回避及禁止规定
(九)检察办案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0898-83662000或12309(接语音提示操作)(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二)举报邮箱:baotingxianjcy@163.com
(三)举报信箱:保亭县宝亭大道人民检察院大门右侧
(四)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海南省保亭县宝亭大道人民检察院12309接访大厅;收件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控告申诉条线;邮政编码:572300。
(五)指导组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32921172(受理时间:每天8:00-20:00)
邮政邮箱:海南省保亭县A001号
举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