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次数:14680
琼中县人民检察院在省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忠诚履职,为服务自贸港建设贡献琼中检察力量。
2020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单位”称号。
一、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引领
始终高度重视政治理论思想建设,坚持抓好干警学习教育,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讲台、线上平台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为全院干警上党课8场次,其中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剑平为全院干警上党课 2次,宣讲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1次;组织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知识测试2次,《中国政法工作条例》知识竞赛活动1次,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符小琴到该院为全院干警宣讲全国“两会”精神。
傅剑平检察长上专题党课
全国人大代表符小琴宣讲“两会”精神
宣讲会、知识竞赛现场
二、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工作发展
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主动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是以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干警素能。创新开办读书会、法律沙龙讲座,鼓舞年轻干警上讲台分享优秀工作经验,同时针对干警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案件办理难题进行专题辅导,不断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今年共组织开展法律沙龙1期,读书会5期,累计145人次参加活动。
开展宣传读书会、法律沙龙活动
二是以业绩考评助推检察工作发展。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剑平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9月4日,琼中县检察院在全省基层二类院中率先推出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和计分规则,并在后期的运行调试中,将“案-件比”核心评价指标和案件结案程序有效融入业绩考评。截至11月初,该院“案-件比”已从年初的1.9375下降至1.342,其中在办理一起陈某受贿案中,检察官提前介入,3天内提起公诉;并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由专人办理,集中认罪认罚、集中起诉、集中开庭,“三个集中”有效做到简案快办。
三、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履职检察职责
一是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2020年11月30日,琼中县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5个恶势力团伙案件共16件37人,其中批准逮捕15件35人,不批准逮捕1件2人(未成年人;无社会危险性);受理审查起诉5个恶势力团伙案件13件39人,已全部提起公诉。受理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罪2件6人,批准逮捕6人,其中保护伞1人;受理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罪2件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23份,公安机关已整改回复2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公安机关已整改回复13份。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二是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以来已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7件,该院关于县城生活垃圾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垃圾渗滤液渗漏影响琼中市容市貌和旅游形象,对周边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造成污染的专题报告,得到琼中县委书记徐斌同志的批示肯定,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逐项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告。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12月4日“宪法日”,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剑平再次到华中师范大学附属琼中中学为广大学生们讲授专题法治课。今年以来,共对本县31所中小学校开展65次法治讲座,以多种形式开展防性侵害、防校园暴力的法治宣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性侵意识,累积受教育人数约10540人,并拍摄了未检宣传片《守护最美芳华》,扩大宣传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
傅剑平检察长上法治课
开展“护苗2020·防性侵”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四是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共组织走访重大项目及民营企业共35次,提供法律咨询共25次,疫情期间向企业员工发放80余册疫情防控宣传册,实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有效解决民营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同时为更好的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今年11月11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检察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