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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院召开“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正风肃纪廉洁从检”专题警示教育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9-07-03    浏览次数:2973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县委和省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以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全体党员干部引为镜鉴、心存戒惧,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7月2日上午,屯昌县院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正风肃纪廉洁从检”专题警示教育动员会,全体干警参加动员会,屯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钟发钦同志应邀到会指导。

  会议宣读了《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正风肃纪廉洁从检”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报了省院、县纪委监委印发的几起有关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了屯昌县院两起违法违纪案件。

  屯昌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刚表示,该院队伍中发生的两起违法违纪案件,令人痛心和惋惜,此次召开警示教育动员会,目的是通过身边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廉洁从检的自觉性。黄志刚检察长就如何开展好“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正风肃纪廉洁从检”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屯昌县院队伍中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给全体干警敲响了警钟,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检、省委、省院和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参与到警示教育各项活动中来,认真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依法行使手中权力

  要对发生的两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吸取沉痛教训,深刻认识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恶劣性质和严重危害,自我反思,引以为戒。要强化对权力的敬畏感,切实把权力作为一种责任,在办案过程中,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按照党纪条规约束自己的言行,时时刻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切实管住管好自己的“社交圈”“朋友圈”,守住底线,做到慎独、慎微、慎初、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压实责任,主动担当,将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

  要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担当,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院党组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注重压力传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狠抓自身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要强化监督执纪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干警日常监督、八小时以外监督,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统筹安排,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积极推动活动的开展,随时督促分管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按照通知要求指导分管部门的学习讨论。要加强警示教育活动针对性,认真落实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各项要求,积极组织学习,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屯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钟发钦同志在会上对全体检察干警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始终对党忠诚,对宪法忠诚、对法律忠诚,党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检察干警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吸取反面案例的教训,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二是敬畏纪律、敬畏法律、敬畏权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依法办案,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手中的权力,坚守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底线。三是要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自己应付的责任,不能因为害怕承担责任风险而忘记初心使命,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撰稿人:谢梦萍

  网编:李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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