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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心坎里

        发布时间:2015-09-11    浏览次数:51594

赵士方

    为了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河南省孟州市检察院与当地法院经过协商,8月14日,将一起刑事案件庭审设在该市一家上市公司,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2014年以来,该公司员工小宇、小鹏、小帅经预谋后,利用上班时间多次将操作台上的电解铜板、钼铁捆绑在腰上,偷带出厂,出售获利。 

    “3名被告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单位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韩志强指控着犯罪。 

    庭上,检察官出示了大量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各组证据环环相扣,相互印证。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与200余名参加旁听的公司员工坐在一起,畅谈对庭审的认识。 

    “以前,公司开会只是说要学法、守法,但是具体学什么、怎么学,没有具体的规划,这是我第一次旁听案件庭审。原先以为他们3个人只是小偷小摸,罚点钱就完事。刚才听检察官说已经构成了盗窃犯罪,要被判刑,有那么严重吗?”员工老王问道。 

    “经鉴定,小宇、小鹏所盗财物价值2.3万元,小帅所盗财物价值1.7万元,均已达到我省规定的盗窃罪2000元的立案标准,是必须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官韩志强说道。 

    “3个年轻人犯罪,真是可惜了。按理说,公司发给每个人的工资,足以使他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尤其是小张,以前很是勤快,通过一步步的努力,成为一个带班班长,怎么就贪图那点便宜呢?”员工老张说。 

    “3个人犯了罪,饭碗也保不住了,真是得不偿失啊。”员工老李感叹道。 

    韩 志强接手该案后,了解到他们3人被抓后都很后悔,他们之所以犯罪是因为虚荣心作祟,他们有攀比之心还有不劳而获的侥幸。其实,年轻人只要有目标有追求肯吃 苦有干劲,脚踏实地地干好本职工作,都能有所收获,并能实现自我。他们3人都有家室,正值30岁上下,是家中的顶梁柱,但如今却因自己错误的选择而不能继 续肩负对家庭的责任,悔之晚矣。企业员工也从昔日同事的身上看到了犯罪的代价。 

    “这次能够参加案件庭审这个特殊的课堂,与检察官面对面座谈,不仅学习了法律知识,也使我们认清了犯罪的代价,希望你们以后常来给我们上课。”公司经理发出了真诚的邀请。 

    “这是今年我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后,我们还会定期来公司走访,大家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都可以提出来,我们一定会尽力帮助解决。”韩志强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与他们挥手告别。 

    (作者单位: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网编:冯梦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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