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定安县地方税务局黄竹税务所原所长黄纵飞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定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定安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纵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纵飞,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定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被告人黄纵飞利用担任定安县龙州地税所副所长的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至今尚未归还,依法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