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阳光检务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纵飞涉嫌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8-08-28 08:33:49 浏览次数:1668

       8月14日,定安县地方税务局黄竹税务所原所长黄纵飞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定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定安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纵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纵飞,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定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被告人黄纵飞利用担任定安县龙州地税所副所长的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至今尚未归还,依法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熊成征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用户名:  不填写则为匿名发表  验证码: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