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着力建立以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长效机制,夯实检察工作长期发展的基础。
2016年以来,建立完善执法办案、规范司法、机关事务管理、内部监督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规章制度20余项,初步实现了办案有程序、用权有制度、行为有规范。
建立办案监督机制。二分院出台了《公诉部门统一轮流分案暂行规定》、《业务部门负责人案件核阅办法》《案件会商制度》等三项制度,在合理配置检察资源的同时,从多层面对检察官办案进行监督,做到“放权不失控、有权受监督、流程全掌握、权责相统一”。2016年,该院公诉部门随机分案117件,部门负责人核阅案件384件,召开部门会议60次、检察官联席会议19次、提请召开检委会9次,切实提升了案件讨论的质量和效率。
建立规范司法行为机制。出台举报线索管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评估、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案件信息公开等多项制度,规范了查办职务犯罪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还制定了起诉书制作规范93条、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察文书规范62条,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文书质量。2016年,自侦部门受理举报线索28件,评估16件,采取强制措施后告知相关单位30余人次,公开案件信息53件,达到了67%以上。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出台《党风廉洁建设谈话提醒办法》、《领导与党员群众谈话谈心暂行规定》、《会风会纪管理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办法》等五项制度,提升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针对性,规范工作作风、执法办案的行为准则,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进行提醒谈话30余人次、会议考勤31次。(撰稿:刘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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