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坚持不懈的寻找证人,核实关键证据,对一起可能被判无罪的二审上诉案件及时补充证据,揭开诉讼参与人胁迫证人出具伪证、意图掩盖被告人犯罪事实的真相,最终使该案上诉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今年1月份,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受理临高县王某某故意伤害的二审上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在一审庭审过程中,证明上诉人王某某涉嫌犯罪的三名证人均出具了与其在公安机关原始证言相反的证明材料,一审法庭虽不采信但也没有进一步排除。三名证人在庭审中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果无法查明,认定上诉人王某某构成犯罪面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公安机关多次寻找证人未果,二审法院拟作发回重审或存疑无罪判决的情况下,检察官对案件开展自行调查、核实,多次走访证人家属,开展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最终说服证人家属同意通知证人与检察官见面。二审开庭审理前一晚,三名证人分别说出被王某某父亲威胁,按照辩护人提供的材料抄写证词的全过程,为检察官在法庭上揭露上诉人王某某犯罪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庭审中,出庭检察官向法庭出示自行收集到的新证据,义正言词的驳斥了辩护人的无罪辩护,并严厉的指出了王某某父亲及其辩护人企图为上诉人开脱,逃避法律制裁而实施的违法行为。
庭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信了检察机关收集提供的证据材料,对王某某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撰稿:刘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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