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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山区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3名农民工追讨欠薪

    发布时间:2016-03-09 14:24:21 浏览次数:7475

      琼山区检察院以开展支持起诉作为推动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发展和探索公益诉讼的切入点,积极推行“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模式、推进与多部门建立农民工维权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职工维权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社会弱势群体维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琼山区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3名农民工追讨欠薪共计234120元,为农民工维护了的合法权益。

      2011年底,郑某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向海航地产承包海航城A标段的水电安装工程项目,后将该工程A1标段的劳务部分以清包工的方式转包给劳务承包人李某某(犯罪嫌疑人)。2014年12月中旬,该工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停工,邹某某、谭某某等36名农民工到琼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琼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核实,认定李某某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330618元。2015年1月5日,经琼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对其下达《劳动保障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仍拒不执行。2015年1月12日,琼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该案移送给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2015年1月29日,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对李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立案侦查。随后移送琼山区检察院起诉,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院公诉部门对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做存疑不起诉。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后,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情绪异常激动,对不起诉决定表示无法理解。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该院民行部门协同公诉部门多次接待来访农民工,耐心解答,同时指导他们依法、依程序主张权利,告知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索劳务报酬,其中23名农民工表示要继续追索报酬。经审查,该案符合支持起诉受理条件。该院民行部门在受理该案后,积极调取相关证据、了解案件情况,并与琼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律师提供无偿法律服务。随后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23名农民工向琼山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琼山法院公开审理该案,琼山区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庭审。琼山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判决被告李某某支付拖欠23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撰稿:谢金玲)

       网编: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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