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安县检察院监所科会同该院黄竹、龙门检察室对全县10个乡镇司法所、3个国营农场综治办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检察活动,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情况,发现并纠正2名社区矫正人员存在脱管的情况,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安全稳定。
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检察工作中,该院全程监督检察,防止脱管漏管。对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法律文书的送达进行监督,检查法律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及时进行审查及归档;对县司法局的接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重点监督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准时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否将有关规定告知社区服刑人员等,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解除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发生不及时解除、侵犯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时,加强对未成年犯罪、暴力犯罪、涉毒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未请假擅自离开监管地的2名服刑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3名服刑人员、不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的4名服刑人员,积极介入,协助司法所对上述人员进行谈话帮教,并建议司法所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服刑人员做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切实落实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针对富文司法所2名缓刑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未经司法所批准,存在脱管的情况,该院已及时向定安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纠正,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撰稿:冯梦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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