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做好海南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用房项目监理单位邀请招标工作,我院计划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工程监理单位作为被邀请方参加“海南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用房项目”监理的投标。请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用房项目监理。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美祥横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2760.52m,新建1栋地上6层的检察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为4265.80m,建筑占地面积为1096.51m,主要建设内容:(1)1栋检察服务中心用房,总建筑面积4265.80m,地上6层,一层层高4.8m,一层层高4.2m,三至五层层高均为3.6m,六层层高3.55m,室内外高差为0.3m,建筑高度23.65m,框架结构。(2)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四)本项目工程监理预算费用为49.17万元。
(五)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三、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资质证书)。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监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证明材料:注册职业资格证,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报名需知
(一)报名应按照要求提供有效资料:公司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二代身份证、资质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副本)或三合一证;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资料、公司业绩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委托书或合同为准)等资料复印件(除原件外,报名资料必须加封面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提供身份资料审核: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报名登记。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资格预审只接受现场报名。
五、报名时限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公告时间3天。
六、报名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美祥横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1号楼1116房
七、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监理单位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采购单位: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联系人: 方先生
采购联系方式: 18976995956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