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12-05 浏览次数:2489
因工作需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现进行询价,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书面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盘点项目
二、采购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三、服务要求
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信息、标签打印等相关盘点工作。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以总价报价形式进行,所报价格为项目整体包干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报价方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方将不再另行支付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
五、报价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在有效期内),报价人是非法人代表的还需提供单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及近三年开展资产清查服务及相关业务的业绩清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
4、报价表原件;
5、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以密封形式递交。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12月10日17时前,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66817673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三叶东路1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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