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9-25 浏览次数:685
凝聚法治力量 守护绿水青山
为持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增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法治意识,近日,东方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乡(镇)政府及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多单位,共同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与乡(镇)政府及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人员在板桥镇、感城镇、新龙镇设立咨询宣传台。
线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乡镇集市、村口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咨询宣传台。
▲检察干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耐心解答、讲解。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耐心解答关于森林资源保护、林地承包政策、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的法律咨询。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林木采伐审批、公益林保护等问题,检察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非法砍伐、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表示:“以前总觉得砍几棵树没什么大不了,今天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以后一定要依法办事。”
同时,东方市检察院还采用“巡回法庭”模式,选取典型案件在江边乡人民政府公开庭审,让群众直观感受法律的权威。庭审结束后,群众表示,这样的“以案说法”让他们深受教育,今后一定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好家乡的绿水青山。
▲东方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在江边乡人民政府公开庭审。
此次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群众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意识,更营造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也为乡村法治建设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检察院将持续开展预防和减少“毁林”违法违规行为普法宣传活动,努力依法履行生态为民的检察职能,为守护东方绿水青山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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