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邢景程 发布时间:2025-08-25 浏览次数:274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近日,白沙县检察院对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一起提请撤销缓刑案件召开听证会,是该院首次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拟撤销缓刑案件举行的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司法所所长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适用的法律依据及审查意见。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对李某某在矫正期间的日常表现予以说明。李某某表达了对自身行为的认识。听证员在对案件事实证据充分了解后,围绕李某某是否具备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事项进行充分评议,发表听证评议意见:李某某虽存在违反监督管理的行为,但不属于脱离监管的状态,社区矫正管理局已对其作出处理,其本人知错悔过,若对其撤销缓刑社会效果不好,应该给其一次改正的机会,更好地兼顾法理人情,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同意撤销缓刑的意见,并建议对其强化监管。
此次召开听证会是白沙县检察院探索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公开听证的首次尝试,是将“三个善于”贯彻落实到检察办案的全过程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以高度的检察担当,更加主动接受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助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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