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晓明 发布时间:2025-06-19 浏览次数:63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晓明
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走在前列”。
一、锚定检察工作新航向,以理念转变引领高质效办案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盯制约高质效办案的深层次问题,以办案带动研究、以研究促进办案,以检察调研、分析报告推动问题解决。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年度法律监督报告、专项领域检察建议等多项工作得到相关领导批示肯定。强化“五个意识”。强化证据意识,用好自行补充侦查、侦查协作等办案机制,坚持亲历性原则,全面提升收集、固定和审查证据的能力。强化规范意识,通过案件评查、听庭评议等手段促使一线办案人员懂程序、讲程序。强化监督意识,把静态的法律条文和鲜活的办案实践融会贯通,提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的能力。强化创新意识,深化数字检察与人工智能应用,切实建好、用好、推广好大数据模型。强化综治意识,进驻综治中心提供更优法治服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7件,推动与行政机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源头治理与多方共治。
二、落实落细各项检察举措,以高质效办案服务高质量发展
以检察履职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涉枪涉暴等恶性犯罪28件40余人。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与区监委、法院建立协作配合长效机制,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公职人员贪污案件庭审,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聚焦民生需求扎实履职尽责。办理陕西省首例供热系列案件,督促重新验收26个小区的供热设施,推动西安市供热设施规范化验收。强化未成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利用未检一站式教育基地开展精准帮教。主动服务文化兴市,依法打击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犯罪,保护涉案文物20余件。通过检调衔接、公开听证等工作,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用情保护特定群体权益。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障,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提前介入办理的王某某家暴故意杀人未遂案,被最高检推广。依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托浐灞国际港区位优势和“一带一路”检察室,加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建“白鹿智行”知识产权检察品牌,办理相关案件11件,及时挽回企业损失。深入企业园区走访调研,开展普法宣讲,围绕企业提出法治诉求答疑解惑,为产业发展“把脉问需”。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质效,以高水平监督带动高质效办案
突出监督重点。刑事检察突出审判监督和立案撤案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刑事“挂案”问题。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侦查违法取证、侦查措施违法、强制措施违法等深层次、实质性违法问题。刑事执行监督着重加强对“减假暂”同步监督和实质化审查,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诉讼活动监督紧紧抓住生效裁判监督,用好抗诉这一法定监督方式,规范再审检察建议办理。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准确把握监督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虚假诉讼监督注重推动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常态化。以可诉性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拓展和深化办案领域。强化执法司法制约配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前介入医保诈骗、盗掘古墓等案件50余件。围绕庭审实质化,下大气力加强出庭公诉工作,庭审前反复论证研究,夯实证据基础,庭审中有针对性做好询问讯问、示证质证等工作。制定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定,稳步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审慎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共办理相关案件154件,发出检察意见113件,终结审查41件,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102件。
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更优履职效能助力高质量发展
业务管理上,构建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相关部门协同管理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因地制宜健全本院办案组织、办案模式,开展特色工作。大力推进轮岗制度,制定详细轮岗计划,明确轮岗周期与岗位安排,确保每位检察干警都能在实践中积累多元业务经验,促进知识体系的交叉融合。案件管理上,严格执行司法办案权责清单,确保案件办理规范有序。加强对办案期限、法律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结合基层实际制定符合院情的高质效办案标准、“三个结构比”细化方案。质量管理上,落实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严密组织案件质量检查和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随机评查,改变对评查结果的简单通报、简单整改、简单处分,针对易错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探索建立案件质量反馈机制,听取当事人、律师和其他司法机关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办案质量。
(文稿统筹: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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