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3 浏览次数:171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属于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重背离我们党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光荣传统,背离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尚俭戒奢的传统美德,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的纪律要求背道而驰。 1. 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喜庆事宜,以及办理丧事时,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坚持从简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规模和范围。 2. 操办喜庆事宜,根据当地要求提前申报,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事后要及时报告。对结婚宴请事项男女双方合并办理、分开办理或按家乡习俗分批宴请情况,须如实报告办理总桌数。 3. 办理丧事应根据当地要求在办理前以适当形式向所在单位报告。 4. 本人填写报告事项,报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备,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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