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朱陆奇 发布时间:2025-06-11 浏览次数:47
本报讯(通讯员朱陆奇)“检察院督促体育场馆加装的AED设备,挽救了一位71岁老人的生命!”近日,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收到职能部门反馈,感谢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推公共体育场馆AED设备配备及使用规范化。
AED设备即自动体外除颤器,是心搏骤停患者“黄金4分钟”的救命神器。今年4月,71岁的王阿姨在徐汇区田林街道市民健身中心打乒乓球。她弯腰捡球时因心脏血管问题,突然摔倒在地。随后的一分钟内,场馆工作人员在迅速拨打120的同时,使用AED设备对其进行抢救。施救过程持续了12分钟。当急救人员赶到时,王阿姨已恢复微弱的呼吸和心跳,被送往医院继续抢救。入院当天,王阿姨就做了心脏支架手术,现已转危为安。医生告诉她,如果没有送医前的及时抢救,后果会非常严重。
如今,徐汇区公共体育场馆AED设备配置率已达到98%,这得益于徐汇区检察院的不懈努力。2024年,该院在履职中发现,多处公共体育场馆未配备AED设备,或是配备的设备提供时间未能覆盖场馆全部开放时段,存在延误抢救时间的风险。于是,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启动了整改工作。
为检视办案成效,徐汇区检察院邀请各方社会力量参与检察听证、“回头看”等各个环节,确保AED设备规范配置落实到位、使用人员具备心肺复苏培训证书等专业资质,并协同职能部门组织开展AED设备的宣传推广工作。
“这次AED设备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是对我们履职办案的最大肯定。我们希望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打造宜居安居、惠民利民、共治共享的幸福城区。”徐汇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宋晓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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