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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托骗取客户抽脂手术费,获刑!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王擅文    发布时间:2025-06-09    浏览次数:111

本报讯(通讯员王擅文)美容医托以介绍医美手术低价项目招揽顾客,代收费用后却用于自己还债。日前,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阮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2024年12月,小曼(化名)在青浦区某医疗美容机构报警,称自己向美容医托阮某支付了2.2万元用于抽脂手术,阮某却只给她安排一些体检项目。小曼咨询相关医生后发现,阮某并未向美容机构支付自己的手术费用,因此机构没有她的手术排期信息。

  经核实,公安机关发现阮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依法传唤其接受调查。今年2月,该案被移送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24年11月中旬,阮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想做医疗美容的小曼。在小曼咨询抽脂手术后,阮某要求其先支付1万元定金,并于12月3日安排她到一家美容机构面诊,当场要求支付尾款1.2万元。然而,阮某并未将手术款交给医院,而是用于个人还债。

  与小曼有同样遭遇的还有7人,他们都曾向阮某预交费用,预约面部填充等美容项目,其中被骗金额最多的被害人损失5.1万元。

  阮某还供述了其他犯罪行为。2023年,阮某经亲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童女士,他向童女士提议合伙做医疗美容生意,并谎称自己将在美容医院内开设一个皮肤科室,正在募集投资。童女士轻信,向阮某转账11.6万余元。

  此外,阮某还向另一名投资人编造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只要对方投资不少于5万元,即可获得后续盈利的10%作为分红。当投资人质疑转账账户真实性时,阮某又称“这就是我们公司的财务对公账户”,骗过投资人。

  通过上述手段,阮某诈骗共计50万余元。阮某对其诈骗事实供认不讳。3月7日,青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阮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网编:霍冰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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