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婧妍 发布时间:2025-05-26 浏览次数:464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5月20日,白沙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正式签署了《关于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等重要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而成,旨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机制,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不顺畅等问题。
《意见》聚焦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需要给予违法行为人(单位)行政处罚的情形,县检察院将依法审查并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机关,会同县司法局跟进督促案件处理情况。在案件移送办理环节,规定了详细的启动、移送、办理与反馈流程,对于行政机关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未按时回复处理结果或者处理结果明显不当的,县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至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建立专门登记台账实现对抄送案件的全流程跟踪管理,探索建立电子抄送渠道以提高工作效率。《意见》配套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报机制、同堂培训、发布典型案例等多项创新举措,以保障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落实到位。
此次《意见》的签署,是白沙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协作配合的重要体现。《意见》的实施有利于全方位深化了我县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为做好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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