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清廉海南 发布时间:2025-05-22 浏览次数:13264
2. 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 3. 单位之间或内部搞公款宴请等。 4. 采用拆分发票、虚造人数报销超标准、超范围公款吃喝费用。 5. 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或让其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 6.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到高档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一桌餐”公款吃喝。 7. 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 8. 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香烟和酒水。 9. 违规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10. 将私人宴请用公款报销或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 11. 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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