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3 浏览次数:412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关于远程提审系统改造项目的报价邀请函
我院现需对看守所远程提审系统进行改造,通过报价邀请方式,择优选定采购供应商,邀请你单位参加报价。
一、建设项目
1、建设需求:看守所远程提审系统改造;
2、产品规格:具体参数及相关配套要求见附件。
二、项目要求
1、项目通过竞价方式实施采购。
2、付款方式:验收完毕付款。
三、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5供应商应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类及以上)。
(二)出具报价函。报价超过相关固定资产配置限价金额均无效。报价函密封,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章。
(三)主要部件需提供3年质保。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五)、递交文件要求(报价人须为独立法人实体,报价人递交的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邀请函
(2)、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类及以上)复印件一份。
(4)、单独密封的项目报价函。
(5)、报价可邮寄也可直接送至本单位,单位地址:三亚市榆亚路667号;
四、其他
1、供应商应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发现虚假文件视为故意,我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不再与该公司发生经济往来。
2、请于收到报价邀请函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报价资料递交至我院, 结果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88246650 联系人:陈女士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
2025年5月13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