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7 浏览次数:304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北面停车场雨棚修建项目
二、预算金额
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三、内容及要求
1.修建停车场1、停车场2钢结构雨棚,其中:停车场1面积约185㎡;停车场2面积约174㎡。
2.使用隔热、防紫外线膜布作为棚面。
3.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运输,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
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人递交文件要求
1.报价材料:工程预算书、施工设计图。报价材料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未密封视为无效报价不予接收。(报价格式自拟)
2.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五、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六、投标人可对涉及施工场所进行实地了解,以获取所需信息
联系电话:0898-65680802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交至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304室。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7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