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1 浏览次数:144
2024年以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以“党建+学习、+业务、+服务、+队伍、+作风”的五维融合体系为引领,打造“红色传承 画里屯昌”党建品牌,以高质量党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
一、党建+学习,夯实思想根基
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打造完善党建工作阵地,做到党旗、入党誓词等内容上墙,配齐电视、音响、党建书籍等,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共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4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8次,组织干警赴五指山革命根据地、屯昌县青梯村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6次,举办专题读书班、专家讲座等活动。第二党支部获评“屯昌县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干警获评“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干警获评“优秀共产党员”。
二、党建+业务,提升办案质效
建立“党建+办案”融合机制,在业务部门设立党支部,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努力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始终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议,每周一次案件讨论会,将政治学习、业务研讨、经验交流一体融入党建学习。2024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730件,其中,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799件1040人,批准逮捕175件246人,不批准逮捕91件123人,起诉345件445人,不起诉167件185人,没有无罪和撤回起诉案件。
三、党建+服务,践行为民宗旨
坚持“红色引领”与“蓝色服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功能,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先锋岗,为困难群众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发放救助金19.3万元。组建“大昌叔 小屯妹”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普法宣传等活动40余次,“法治进校园”54场,覆盖师生及家长5.9万人次;开展反诈、禁毒法治宣传20余场,惠及群众1000余人次。
四、党建+队伍,强化素能培养
实施党务干部与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选派党员业务骨干承担重大工作、重大案件,选配“党性修养好、业务素质高、责任担当强”的党员干部担任部门负责人。1名干警分别荣获“2023年度优秀委员”“提案撰写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丰富,10篇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采用,7篇理论调研文章在《人民检察》《人民法治》等知名期刊、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征文发表、获奖。先后荣获省、县级集体表彰23项,个人表彰30人次,相关工作成效显著。
五、党建+作风,锻造清廉铁军
坚持党建“红”引领检察“蓝”,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警示教育、党纪党规学习等活动。先后开展警示教育大会2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次,观看《利剑护航自贸港》等专题片3次,组织干警及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89份。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开展案件自查和评查、作风督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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