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6 浏览次数:35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海口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和自贸港建设,聚焦加强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建设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4080件,其中刑事检察8965件,民事检察1648件,行政检察1043件,公益诉讼检察227件,其他2197件。全市检察机关荣获各级表彰奖励193项,其中“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省先进检察院”等厅局级以上表彰奖励73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深入我市两级检察院调研指导,对海口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全力助推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建设
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全市检察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理念,主动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封关压力测试,确保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3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扎实推进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排查涉企执行案件线索151件,监督立案执行9件9人,保障受害企业合法财产权益。积极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对办理的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出空壳公司212家,并发函督促职能部门核查整治。持续深化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请、提出抗诉9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0件,如针对一起涉案金额5000万元的民事虚假诉讼案,我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并改判,保障了某企业1万平米土地使用权不受侵害,同时维护了案外人合法权益。
加强经济领域风险防控。坚决打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39人,如我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起利用新能源充电桩非法集资的团伙案件,集资参与超6000人、吸收资金超10亿元。依法起诉洗钱犯罪11人,如我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中主动挖掘洗钱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提起公诉后获法院有罪判决。从严打击走私犯罪,依法起诉160人,同比上升88.24%。全力参与“靖海行动”,依法起诉“套代购”犯罪141人,自主研发的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项目。
服务保障海口绿色发展。坚持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发力,依法起诉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7件,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其中2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如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海南某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废物破坏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积极引导违法行为人落实修复责任,督促清理近2万吨工业废物、修复基本农田13.67亩。积极助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在沿海七地市检察工作交流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重点介绍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海洋非法倾废公益诉讼案,该案例去年被最高检推荐至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助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积极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依法起诉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7件11人,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做实做细行刑反向衔接,如我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刘某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发出检察意见书督促职能部门对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及某超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我市检察机关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文表扬。
二、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口建设
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检察责任,以检察履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口建设。
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涉政类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提前介入并从严从快起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案件5件6人。积极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间谍专项斗争,依法办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案件,突出惩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我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中,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精准指控犯罪,协同做好维稳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严”尺度,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对危害群众安全的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依法起诉177人,如我市检察机关对案发时隔26年已过追诉时效的杨某某等人抢劫案,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并依法提起公诉,杨某某被判处死缓。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43人。全力投入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依法起诉毒品犯罪218人。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刑事犯罪落实“宽”的政策,依法不批捕788人、不起诉684人,如我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修复生态的叶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持续高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4303人,同比上升13.57%,一审服判率97.30%,实现节约诉讼资源和促进社会稳定的双实效。
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等领域监管短板,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2件,如我市检察机关就村集体土地管理问题向某乡镇政府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协同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形成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市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社区、农村等开展反有组织犯罪、禁毒、反走私等法治宣传,常态化发布案例76件。因政法宣传工作表现突出,我市检察机关2个单位、3名个人获《法治日报》表彰,1个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佳。
三、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在检察履职中做实检护民生
始终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依法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围绕人身财产安全领域,依法起诉“盗抢骗”等犯罪1056人,建立的涉“检护民生”民事案件办理机制入选海南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项目。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依法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584人,积极开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注销25名“社戒、社康和强戒”人员驾驶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整治食用调和油加工厂违规经营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多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大力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对215名因案致困当事人依法发放救助金180余万元。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开展检察公开听证113次,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坚持为劳动者撑腰,通过“支持起诉+引导和解”的履职方式,引导调解农民工欠薪案件1084件,民事支持起诉40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970余万元,如我市检察机关成功帮助海口某片区房地产项目539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600余万元。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深化党建工作与未检业务深度融合,印发《海口市、区两级未成年人检察党支部联建联创工作机制》。全力投入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8人,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32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7件,我市检察机关2件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68人,对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依法起诉188人。坚持把观护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帮助298名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顺利就业。着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我市检察机关未检“椰芽”团队到中小学讲授法治课181场次,其中到乡镇中小学授课86场次,促进法治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调研组对我市检察机关未检“椰芽”团队工作给予肯定。
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年受理群众信访1452件,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努力以办得快、办得好赢得群众满意和信任。加强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全面开展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发生。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办理刑事申诉、立案监督等案件108件,如某诈骗案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案,市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并带案下访,面对面释明法理,申诉人主动息诉罢访,将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
四、突出提升办案质效,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监督立案137件,监督撤案140件,纠正漏捕12人,纠正漏诉100人,我市检察机关一件侦查监督类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巡回检察融合发展,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执行、刑罚变更执行违法违规问题426件;开展常规、交叉巡回检察7次,监督整改监管执法、安全防范等方面存在问题37件,因效果显著,整改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监狱巡回检察现场会上作交流发言。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构建全要素审查机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请、提出抗诉,已判决15件,抗诉采纳率100%。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李某某盗窃抗诉案,通过细致审查和引导侦查补强证据,法院从有期徒刑一年改判为十一年,罚金从3000元改判为30万元,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授课中向全国检察机关介绍该案办理经验,评价该案为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和范例。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91件,提请、提出抗诉12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9件,如我市检察机关对一批“外嫁女”征地补偿款案件同案不同判问题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均获再审改判。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5件,其中80%系检察机关在履职中自行发现,如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翁某某与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时,发现翁某某通过伪造借条的方式骗财骗婚3名女性,依法开展民事监督并深挖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落实行刑反向衔接,针对确有必要移送行政机关给予处罚的不起诉案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348份。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多元化解行政争议21件,如针对海口某水果店因销售70元农残超标香蕉却被罚款5万元的“小过重罚”开展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建议获行政机关采纳和相对人认同,罚款由5万元调整为2500元,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着力培育公益诉讼精品案例,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7件,其中11件被最高检评为高质效案件,如我市检察机关聚焦退役军人权益保护,联合海口军事检察院开展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补发优待金15人40余万元。以“诉”的确认增强监督刚性,提起公益诉讼8件,如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全省首例涉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围绕跨区划公益保护问题,联合广东、广西等四省(区)二十地市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中华白海豚保护检察联盟共建协议》,助力打造“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新格局。
稳步做强职务犯罪检察。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72件,依法起诉71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办理了省委巡视组原组长韩某某、省政府原参事丁某某等人受贿案。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如我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贪污居民医保费案件中,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某镇政府强化监管,助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规范管理。积极履行检察侦查职责,依法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14类职务犯罪,审查线索26件,立案侦查5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持续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加强对全市检察干警的政治历练、思想淬炼、专业训练、作风锤炼,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读书班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向市委、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81次,市委、省检察院领导批示16次。坚决落实市委工作部署,院领导带领全市检察干警全力参与“摩羯”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助力挂点街道、乡镇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大坡镇委镇政府向市检察院赠送牌匾和感谢信。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观摩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海口日报》对我市检察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报道。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活动,印发《2024年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提出的31个具体问题、10条意见建议,制定115条整改措施、41条落实措施并全部整改完成,确保整改工作“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大力推进业务素能建设。着力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各类理论及业务培训班167期。坚持以赛代练、以赛促学,4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5名干警入选最高检人才库。运用数字检察提升监督办案能力,依托大数据模型挖掘监督线索,研发取保候审保证金监督、安全生产立案监督等6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3篇论文入选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论文。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坚决落实最高检司法责任追究、检察官惩戒制度,实现案件流程监管常态化,日常监管案件3014件,针对司法不规范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05份。严格规范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356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111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96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6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19人次,答复落实涉检察机关意见建议120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落实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与市政协探索建立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协同工作机制,9个政协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均已办结。积极建立良性检律互动关系,现场接待律师5346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办案活动158人次,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海口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是: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建设的工作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各位代表和各方面意见,下大气力解决问题。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监督质效,为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推动海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各方面全过程,用高质效检察履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以更优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全力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口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毒品犯罪,扎实做好安全保障、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助推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等专项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封关运作。
三是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办准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继续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纵深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妥善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全力推进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坚持综合履职、全面保护。
四是以更强担当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做优刑事检察,持续强化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工作,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精准做强民事检察,不断拓展监督深度,跟进监督保障法律监督刚性。强化做实行政检察,进一步推进违法行为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优化案件结构,培育更多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切实加强职务犯罪捕诉工作,继续加大侦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力度,助力清廉海口建设。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三个规定”落实等工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海口检察队伍。深化落实检察改革规划,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持续优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创海口检察新局面,奋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推进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海口实践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