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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对刘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谷芳卿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247

  本报北京3月26日电(记者谷芳卿)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锦州医科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沈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华利用担任锦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亚东眼科医院院长,锦州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辽宁医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锦州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符燕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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