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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机关对马志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谷芳卿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581

  本报北京3月26日电(记者谷芳卿)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忻州市忻府区原区委书记马志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同市检察院依法向大同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志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大同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志强利用担任神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原平市长、市委书记,忻州市忻府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符燕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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