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5-03-17 浏览次数:2703
在商超和农贸市场,一盏盏散发着暖红光的“生鲜灯”曾是常见的“营销利器”。通过特定光谱的照射,肉类显得红润饱满,果蔬鲜亮欲滴,然而这些“视觉盛宴”背后,却暗藏着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食品安全隐患。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施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使用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以此为契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揭开了生鲜灯的“美颜滤镜”,守护好人民群众“菜篮子”里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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