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会公告(一)
本院决定于2025年3月11日15时,在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就超市、商店违规使用“生鲜灯”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邢强
联系电话:18389512016
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7日
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会公告(二)
本院决定于2025年3月11日16时,在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就“老爸茶”店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邢强
联系电话:18389512016
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