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3 浏览次数:4605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省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实际,重点就各业务条线工作态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以及下步改进措施等发表了意见,各分管院领导和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进行了点评。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
会议指出,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海南工作、检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安排,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新进展新成效,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四大检察”履职办案结构进一步优化,监督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履职办案整体质效进一步提升。
会议强调,省院机关各业务部门和全省各级院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牢牢把握大局大势履职尽责。要竭力助推最安全地区创建,持续做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力助推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积极纾解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决胜封关运作、促进和保障自贸港核心政策平稳有序落地作出检察应有贡献。
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更好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及时发现和找准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中存在的苗头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紧紧扭住“高质效”这个关键,着力强化检察一体、综合履职,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关系,注重稳定办案规模、提升办案效率,不断增强监督办案的主动性、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要坚持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着力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要树立全局观念,结合海南检察工作实际统筹确定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具体目标、任务、举措,建立健全宏观业务质效分析、共性业务指导、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制度机制。要将检察长和检委会业务决策管理、办案部门和办案组织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检务督察部门司法责任管理、政工部门干部人事管理等协同联动起来,有效形成管理合力。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坚持权力和责任平衡、放权和管权统一、管案和管人结合,不断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工作,把“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真正落实到位。
省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