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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提醒:垃圾短信背后藏“猫腻”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5-02-06    浏览次数:1040

手机嗡嗡响不停,拿起来一看,短信内容似乎正投己所好?赶紧点开看看。然而,当你轻点屏幕的那一刻,或许已经悄然落入了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陷阱之中

近日公安网安部门果断出击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境外暗通:信息染毒的罪恶行径

近期警方接到了大量群众举报反映他们的手机频繁收到来源不明的短信链接。这些链接大多是涉赌抑或是涉黄网站的入口。

黑链牟利:罪恶数据的背后黑手

警方迅速行动展开深入调查经查郭某杰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与上线人员通过某软件联络大肆收集手机号码并获取了大量涉赌、涉黄网站的链接。他使用带有新酷卡软件的笔记本电脑及卡池设备利用信息网络将含有涉赌、涉黄网站的有害链接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获取的手机号中并按照0.2-0.28元的价格获取报酬。

经查郭某杰共获利38万余元。秦某懂明知郭某杰利用信息网络发送涉赌、涉黄网站链接的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了五张手机卡并充值话费交给其使用从中获利2万余元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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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宣判:法槌落下的终结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郭某杰、秦某懂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依法判处郭某杰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秦某懂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这一判决不仅是对两名犯罪分子的严厉惩处更是对网络空间秩序的有力维护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法条亮剑络犯罪的紧箍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网编:郑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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