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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检察机关携手,让被救助人“一次不跑”完成千里救助

来源:正义网    作者:郭树合 杨兆峰    发布时间:2025-01-23    浏览次数:959

“前几天,我到银行帮助王嫂查阅了银行卡,贵院发放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已经到账,今天你们又跨越千里来看望王嫂,真是感谢检察官。”2024年12月31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文洁在贵州省凯里市检察院的协助下,前往被救助人居住地看望王某某时,该村党支部书记杨胜忠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说。

三个月前,为方便务工用车,也为节省路费,山东省菏泽市单县的农民工郭某某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搭载其妻杨某某)前往北京谋生。在夜晚经过高唐县时,因疲劳驾驶和违规操作,车辆撞上了路边的广告显示屏支撑柱,导致杨某某当场死亡,酿成了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判定,郭某某承担全部责任。

高唐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认真审查核实案件证据,听取了被害人老母亲王某某、儿女的意见,并在单县检察院的协助下,到郭某某居住地开展调查核实,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对郭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然而在检察官通过电话征求远在贵州山区居住的王某某的意见时,了解到王某某系建档立卡脱贫户,无劳动能力,其子杨某忠年近半百,因家庭困难一直未婚,收入不稳定,全家生活基本靠女儿杨某某接济。

因案情特殊,高唐县检察院及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聊城市检察院决定由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被害人母亲共同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并委托贵州省检察机关予以协助,调查被救助人生活情况,核实并收集相关救助材料,在被救助人“一次不跑”情况下,帮助王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12月31日,高唐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文洁、检察官助理王庆红在凯里市检察院干警的协助下,前往被救助人王某某居住地凯里市旁海镇大溪村,对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进行回访。这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哽咽地握着检察官的手表示感谢。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指导我们检察官在办案中要树立‘如我在诉’工作理念,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让公平正义更接地气、更暖人心、更切合党的惠民政策。”高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郭霞表示。


  网编:美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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