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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签署沟通联络与协作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次数:2129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促进东方市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近日,东方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签署了《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东方市司法局沟通联络与协作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检察院与司法局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


该实施细则明确建立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协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协作机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下一步,东方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各行政单位的密切联系,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检察监督衔接与沟通联络机制,落实落细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首违不罚、从轻或减轻处罚要求,防范“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质效护航民生民利,高质效办好每一起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


  网编:吴宛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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