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谭孟龙、王天子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一案,已由文昌市公安局于2024年8月14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文昌市公安局依法认定:以谭孟龙为首的犯罪集团长期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军屯村委会及周边地区,有组织的实施逞强争霸、打架斗殴等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犯罪涉及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挪用资金罪、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10项罪名,共造成2人重伤、5人轻伤、7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严重破坏、干扰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经营秩序。
由于本案时间跨度长,且被害人人数众多,本院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确认相关被害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不能逐一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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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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