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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拒绝套代购陷阱》视频拍摄采购项目供应商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2    浏览次数:205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我院拟对《拒绝套代购陷阱》视频拍摄采购项目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拒绝套代购陷阱》视频拍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二、比选内容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拒绝套代购陷阱》视频拍摄采购项目详情如下:

题目:《拒绝套代购陷阱》(视情况而定,主题方向不变);

视频预算:5万元;

视频类型:微动漫;

视频时长:4-5分钟;

交片期限:2024年8月;

剪辑响应:及时根据我院对视频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整,响应时间控制在半天以内。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比选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和视频制作资质。

(二)报价人经营的场所位于三亚市城区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且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三)报价人法人或经营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供应商选定后,须三天内提供详尽的视频拍摄、制作流程及时间线等;

(六)供应商须在我院规定主题下,进行视频创作,不得随意更改、曲解;

(七)供应商须为视频制作提供半年的质保期服务(保修场所为三亚市区),以便我院后期需对视频进行修改;

(八)我院将根据视频报价、制作质量、制作流程、响应时效等参数进行对比,决定视频制作供应商。

四、报名程序

报价人请于2024年7月24日18时前将报价资料密封,且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交至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5号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五、比选方式

由我院根据报价人的资质信誉、制作报价、制作质量、响应时效等进行综合评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均在天涯正义网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人将报价资料密封后,于2024年7月24日下午18时前送至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5号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八、公告公示及比选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4日

比选时间:2024年7月25日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5号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呼先生

联系电话:0898-88827900


  网编: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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