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二分院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次数:13513
为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近日,省检二分院举办“民法永相伴,典亮成长路”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邀请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儋州实验学校100余名初中学生走进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学习,了解检察机关,并参加民法典宣传教育法治课。
宣传活动开始后,院领导首先致辞欢迎学生到检察机关参观学习,并向学生讲解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主要职能。《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民法典》对未成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深刻影响着未成人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希望同学们通过参加活动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了解《民法典》,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检察干警带领学生们参观了“润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学生们详细讲解了听证宣告室、讯问(询问)室、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及访谈室的功能和作用,并对学生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通过实地参观和讲解活动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
最后,检察官王金阳以“民法永相伴,典亮成长路”为主题给学生们上了一堂民法典宣传法治课。王金阳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借助一个又一个真实生动的案例,像讲故事一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讲解案例中所涉及到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和有关的法律条文,通过重点讲解未成年人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继承权、被抚养权、教育权等相关法律条文,让学生们基本了解了《民法典》的核心要义。通过宣讲,学生们明白了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也知晓了当自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也同样要对他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民法典》对所有民事权利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平等的。
宣讲活动不仅使学生们真实地感受到《民法典》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永生相伴,而且激起了学生们对《民法典》学习的浓厚兴趣,营造了人人学法的良好氛围。学生们表示要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自觉遵守《民法典》的规定,用《民法典》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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