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7 浏览次数:6317
为做好东方市人民检察技侦综合大楼内天棚装修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相关工作,我所拟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取咨询服务机构,具体遴选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人民检察技侦综合大楼内天棚装修工程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内容:组织开展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相关工作,参与本工作的公司要求必须具有结算审核资质;
(二)项目送审金额:3563488.08元,按照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该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最高限价:17461元。
三、报名条件和所需提供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函(加盖公章);
(五)同类项目业绩清单,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供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
四、遴选文件装订要求
所有遴选文件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五、评选规则
我院将结合参评单位的资质条件、报价、人员、信誉、相关业绩等因素进行审查,综合评选第一候选人。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方式:报名纸质材料报送到东方市北九龙路11号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逾期不接受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9989737589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27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